| [收藏]日日记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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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是我从进中学开始写到现在的日记本。 一共十四本,算上现在在写的,就整整十五本了。 应该还算壮观吧。 每次到了下雨天的周末下午,就会把以前的日记本翻出来,泡一壶茶,然后开始念。
最初记日记,应该算是小孩子间的趋之若鹜吧。那个时侯,大家天天住在一起,喜欢你看什么书,我也看什么书,然后就你写日记我也写日记了。还不时偷偷的看来看去,闹闹小别扭什么的。后来就慢慢的变成一种改不掉的习惯了。好像每天到了睡觉前的这个时候,就一定要拿出本子还有笔,把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写下来才能安心入睡一样。我不否认自己有点懒,但是就算再累,回来得再晚,我可以不卸妆,却不能不写日记。官方的说辞是,记性不好,要写下来将来才找得到这段记忆。
一开始的日记本都是小小的,第一本竟然是当时很流行的工作手册!那时候还喜欢那种带锁的日记本,以至于我现在找不到钥匙,那个本子就再也打不开了。确切地说,我念到后一本的时候发现,钥匙当时就找不到了,所以那个本子根本就没有写完。后来就慢慢开始喜欢大本子,越厚越好,然后纸张一定要好,一大厚本拿在手里,翻来看的时候,好像念别人的故事的感觉。
从来我的日记都是写给自己的。只唯独两次,我把那时的日记送给自己喜欢的男孩子作为礼物。想想当时,我对他们真是喜欢的可以,居然可以这样的掏心掏肺,坦诚相待。 我想,日记和blog的区别就在于,日记是写给自己看的,blog是写给人家看的。 所以日记才是真正的酸甜苦辣打翻了五味桶,而blog由始至终只能算是炫耀自己生活姿态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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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标签: 日记,blog |
作者 karenashun 评论() | 人气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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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我每天坐在这里,喝着杨最爱的大吉岭,想象他会寻着茶香找到我,轻轻的坐下来,品尝着它的香气还有我的。 他的黑色的头发,黑色的眼睛,慵懒的望着我,替我拨开掉在眼前的碎发,近的可以闻到彼此的呼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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